大连弘诚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
办公: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E2区67号
工厂: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前中革街162号
电话:0411-86894759
0411-86504058
联系人:贾经理
手机:15840684088
传真:0411-86504058
邮箱:dlhongchenglab@163.com
网址:www.lndlcc.cn
邮编:116031
实验室应准备各种灭火器及消防砂、石棉布、毛毯等消防用品,并应定期检查,使其处于备用状态。在实验过程中如不慎着火,应立即用湿抹布或石棉布、砂土等压盖扑灭,并切断电源,关闭煤气阀门。砂可以扑灭任何物质引起的燃烧。如果衣服着火应立即以毯子等物蒙盖,不应慌张跑动,使火焰加大。发生火灾要立即报火警。
A卤代灭火剂
适用各种易燃液体(水溶性或非水溶性) 乙酸乙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;可燃气体,如:液态烃气、环丙烷、甲胺、二甲胺。
B 水和密集水流
扑救一般火灾,忌水物品如钾、钠、电石等;比水轻、不混溶的易燃液体;电器失火要先断电才可用水。
C 泡沫
适用于油类起火,对溶于水的易燃液体低效;电气失火要先断电才可使泡沫灭火器,钾、钠、镁粉等。
D 二氧化碳
适用于电器,精密仪器失火,也可用于易燃液体,氧化剂等失火,对溶于水的易燃液体低效;电气失火要先断电才可使泡沫灭火器,钾、钠、镁粉等。
E 四氯化碳
适用于电器失火,除有同上要求外,电石,乙炔,二硫化碳(与四氯化碳产生光气)将逐步被“1211”和干粉取代。
F 干粉
适用于扑救油类,可燃气体,电器设备和遇水燃烧物品的初起火灾。
G 1211(CF2ClBr二氟一氯-溴甲烷)
优良灭火剂,适用于油类、有机溶剂、精密仪器、高压电器。
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实验台、通风柜、药品柜、气瓶柜、生物安全柜、超净工作台等实验室专用设备,并制造安装通风系统、空调净化系统、废气净化处理系统,同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体实验室进行规划、设计,不仅如此,弘诚还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,为每一位客户建立了独立的服务档案,定期进行跟踪服务。